1. 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有限公司川渝东北一体化(重庆中部)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影响调查分析专题报告编制(项目名称)询价人为******有限公司,询价组织机构为******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川渝东北一体化(重庆中部)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影响调查分析专题报告编制(询价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川渝东北一体化水资源配置工程合理开发利用前河、小江等河流丰富的水资源,从前河明通和小江甘泉等水库取水,通过建设引水渠道、扩建调蓄水库等工程措施,提高生产生活用水品质,发展和改善农业灌溉条件,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为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工程涉及重庆市梁平区、垫江县、丰都(长江以北)、忠县(长江以北)、万州(长江以北)、开州等6县、区,多年平均引水量3.80亿m3。建设内容为新建明通、甘泉、大进3座水源工程,扩建青龙调蓄水库;新建谭家加压泵站;新建输水工程以管道和隧洞为主;静态总投资约141亿元。
为顺利推进项目进度,本次需对川渝东北一体化水资源配置工程开展建设影响调查分析工作,编制工程建设影响调查分析专题报告。
2.2询价内容:
2.2.1收集调研相关资料:(1)调查收集工程建设取水断面上下游游地区现状取水工程及供水量、防洪工程、电站工程、生态环境工程等基本情况;(2)分析区域内现状实际及规划水平年用水量、用水指标等指标;(3)根据川渝东北一体化(重庆中部)水资源配置工程引调水量及过程,分析对所在流域上下游水文情势、河道外用水、防洪、发电、生态环境及其他第三方用水方面的影响;(4)结合影响分析拟定初步的补偿措施。
2.2.2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成果。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范围与本次服务相关。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1******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价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报价人中标,须对支付服务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至少具有1项水文、规划类项目业绩,包括但不限于:⑴洪水影响评价(防洪评价)、洪水防御方案、防洪规划;⑵水资源论证、规划水资源论证、区域水资源评估;⑶水功能区划、水源地保护区划、流域污染治理方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⑷水平衡测试、节水评价、节水型单位(企业)技术服务、节水型城市(社会、县域)技术服务;⑸河道治理、湖泊治理、水环境治理等。
3.4 履约信用要求:
(1)无不良履约记录,******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
(2)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网址:******/zhzxgk/)。
3.5 报价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报价人中标后,应对询价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报价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6报价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7其他要求:无。
4. 报价人须知
4.1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1.7万元(含税),费用按总价包干的形式计取。报价人根据工作内容自主报价,报价包括报价人开展的报告编制工作以及参加咨询、审查及配合工作的所有费用,因报价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若各报价人报价税率不同,将统一校核为不含税价进行评审。
4.2支付方式
4.2.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甲方所需发票后,支付乙方合同金额50%,作为乙方项目前期工作费用;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全套成果资料后,且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要求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50%合同金额。
4.2.2乙方于每次付款前30日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相******银行转账,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支付货款,乙方应充分理解甲方资金情况,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进行索赔,就货款支付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2.3需方支付货款前,中标人应向买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本期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或因公司规模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变化,根据不含税金额按照最新税率开票,若中标人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
4.3结算方式
采用固定包干总价模式。
4.4计量验收方式
随主体工程进度计量该合同的完成进度。
4.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4.6其他要求
4.6.1 质量或服务问题,承诺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4.6.2本次询价由需方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卖方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买方提出附加条件,需方取消其中标资格。
4.6.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4.7履约担保
不设履约担保。
4.8根据询价公告中的采购内容信息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再提供任何询价文件,参与报价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的构成所需资料制作,主要内容盖公司公章扫描成PDF版作为最终的响应文件递交给买方。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 6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6月 15 日 18 时 00 分******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5.1.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1.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5.1.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询价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6 月 15 日 18时 00 分-2025年 6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期未进行网上递交报价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 开标
7.1开标时间:与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8.报价比选评审
符合审查需求的投标人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名,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及提交的资料文件采用“合理低价、择优选择 ”进行评审,报价相等的,最终由采购人供应链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
9.纪律和监督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价报价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1. 联系方式
询 价 人:******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太湖西路2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 (业务咨询)
杨老师 ****** (网络注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技术服务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1 单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