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平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北冶乡沕沕水村庄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平行审投资【2022】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平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北冶乡沕沕水村庄提升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 平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北冶乡沕沕水村庄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 信誉要求: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04 00:00:00 至 2025-08-11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8-29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平山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平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北冶乡沕沕水村庄提升改造项目 | 0 | 无 |
招标人: ******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 平山县平山镇正义路43号 | 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81 |
联系人: 李志勇 | 联系人: 兰广伟、李奎 |
电话: ******1889 | 电话: ****** |
传真: / | 传真: ******6890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银行: /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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