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H010SZ25SG0491(任务书编号:FS******250714号)
二、项目名称: 人民公园二期工程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芜湖市鸠江区城东新区市政府正南向,北起神山路、南至北京中路、西邻清风路、东接时雨路 ;建设规模: 项目总面积约11.17公顷,为新建公园,包括市民舞台、休闲水岸两大功能板块 ;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区道路、人行架空桥、绿化、给排水、照明、海绵城市建设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 ;计划工期: 300个日历天 。
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合同估算价:******.93元。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投标人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300万元的市政工程(合同内容须含合同金额不小于1800万元景观绿化类或公园类)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三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可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不含 PPP 项目,如为 EPC 或 DBO 等工程总承包类项目,合同金额以施工建安费为准。
(4)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在联合体业绩中须为牵头人。
(5)如为联合体投标,只牵头单位业绩予以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300万元的市政工程(合同内容须含合同金额不小于1800万元景观绿化类或公园类)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三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可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不含 PPP 项目,如为 EPC 或 DBO 等工程总承包类项目,合同金额以施工建安费为准。
(4)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可以重复。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 ≤2 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为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单位。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70%)。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联合体或分包。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 年 08 月 06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20080/tpbidder/ ;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市场主体”- “数智共享系统”。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08 月 27 日 09:15 。
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27 日 09:15 。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4.投标保证金账号:
①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
账号:******************652
②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3955
③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 : ************423
④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5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B区3楼
联系人:高工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人:李云
电话:******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 88 号皖江财富广场 A4 座 9 楼
电话:******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
技术咨询电话:0553-******,0512-******。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数智共享系统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数智共享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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