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体检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市直招字〔2025〕第28号
一、项目概况
******医院体检中心项目设计。
******医院。
******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16号。
5.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1087平方米(共5层),建筑占地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新增床位120张。建设内容包括一站式体检中心(包含一站式体检服务区域、VIP体检区域、胃肠镜区域、餐厅等内容)、住院病房(120床),并购置相应医疗设备和完善绿化、道路及停车场等配套工程。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98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0282.14万元,医疗设备购置费625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80.16万元,预备费908.54万元,建设期利息974.16万元,本项目全部设计费估算总额约为255.81万元(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所有费用)。包含体检中心及附属的医疗设备、绿化、道路、停车场等全部内容。
7. 设计工期要求:(1)方案设计: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投资估算及优化调整,规划建筑方案必须达到方案报批送审深度;(2)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批复或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优化调整;(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或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天内完成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及优化调整,施工图优化调整后10天内配合招标人完成线上施工图审查。
在未取得当前阶段批复情况下,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前开始下一阶段设计工作的,中标人应当无条件立即开展下一阶段设计工作,当前阶段和下一阶段设计成果应保持一致,修改工作不另外计费。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应以完成相应批复或审查为准,不以开始下一阶段工作视为上一阶段工作的结束。
8.资金来源:上级资金以及单位自筹。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1.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方案设计(含整合优化、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专项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物料手册、材料样板、立面控制手册)、设计成果审核和报批过程中的调整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和后续服务。中标人为本项目的设计总承包单位,为满足招标人实现使用功能和需求的所有设计工作(不含由水务、电力、燃气、通信主管部门负责专业设计部分的设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均由中标人负责设计,招标人不再另行委托其他设计单位。
2.项目所有的设计工作具体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整合优化、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专项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成果审核和报批过程中的调整、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和后续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平面布局、竖向设计、室外道路及综合管******消防、暖通(含空调、新风、通风等)、泛光照明(含设计方案动画演示)、标识标牌标线系统、************消防设计调整等)、园林绿化及附属配套(含自动浇灌系统等)、连接红线内外的交通道路、市政总图、市政配套、幕墙、钢结构、膜结构、厨房、电梯(含五方通话、机房,含扶梯、平梯、传递梯等)、污水处理、无障碍、儿童友好专项、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及咨询(含土壤氡检测、噪声检测、辐射检测等,含绿建标识申领)、节能、人防、围挡支护系统(含围墙、挡土墙、边坡、基坑等)、抗震支架、供变配电所设计、会议系统、舞台机械声光电学等专项设计,医疗洁净设计、医用气体、物流系统、辐射防护、医疗工艺(专项)流程设计、各医疗模块专业设计等一切涉及需要设计的全部内容,以及项目建设所需的改沟、改河、改渠、改管(线)等配套设计,配合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并出具设备的技术参数及采购需求清单(包含规格、参数等),医疗设备由招标人自行采购,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必要的规格、参数确认及配套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各级各部门通用的最新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除国家规定的不允许分包的主体工程外,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允许中标人(设计总承包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专业(专项)工程分包,且最终设计成果应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或经相关部门批准或经招标人组织评审合格或经招标人认可。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变更(调整)设计范围、设计规模和设计内容的权力,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拟派的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证书中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4.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证书中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5.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按《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登记服务的通知》(赣建科设〔2023〕19号)文件要求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住建云平台”(******/)登记企业(投标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所有设计人员相关信息,并且提供“江西住建云”的查询截图。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平******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8.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投标人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 3 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tpbidder)进行文件领取,申请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2025年9月1日。
2.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项目”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在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赖工:0797-******。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9月2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及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详见当日告示牌)。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若第三个入围指标有得分并列时,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再由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综合考虑及“三重一大”原则,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其中一名为第一中标人)。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
******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邮箱:******。
******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797-******,邮箱:******。
招标人:******医院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16号
联 系 人:丁浩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赣州市蓉江新区茉莉路西侧启迪(赣州)科技城一期A03栋303
联 系 人:林欣格、刘娟、俞振力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日期: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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