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就2025年东街、金牛山管理处食堂餐具采购项目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有限公司2025年东街、金牛山管理处食堂餐具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6.008万元(不含税)。
1.2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标包 | 服务区域 | 预估不含税金额(元) |
1 | 标包1 | 东街管理处 | 38120.00 |
2 | 标包2 | 金牛山管理处 | 21960.00 |
合计 | 60080.00 |
注: ★1、具体标包1、标包2详细采购清单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总价限价,最高不含税总价合计限价为人民币6.008万元,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含税总价合计限价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1.3合同有效期:
1.4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2.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应答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3.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2日10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应答文件的递交
3.2.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10时00分】。
******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4.联系方式
采 购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57号通服大厦6层
邮 编:350000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0591-******
电子邮件:chenhaohong.fj@china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