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二工人文化宫(衡阳市职工之家暨维权帮扶中心)装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衡阳市第二工人文化宫(衡阳市职工之家暨维权帮扶中心)装修工程项目施工于2025年8月15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如下:
1、因新清单计价标准9月1日执行,本项目回标时间9月4日,本项目是否采用2024清单计价标准。
答: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按公示时间当期适用文件标准执行。
2、若采用最新清单计价是否与控制价编制依据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按公示时间当期适用文件标准执行。
3、请明确建筑拆除及新建工程范围并补充相关图纸。
答:详见澄清文件及附件。
4、未见装饰施工图纸,请补充。
答:详见澄清文件及附件。
5、招标文件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中,单位工程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及不可预见费单独列为清单项按项计取,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招标人未公布具体金额,是否为投标人自主报价费用自取?请明确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计取费率及不可竞争费计取比例。
答:详见招标文件和附件要求及补充发布的市财政评审中心“上限值及其他费用附注说明”,并固定报价。
6、请问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包含装修内容,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中无法体现装修金额,能否由甲方出具证明来作为佐证材料?。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请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是参考衡阳市哪一期信息价?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报价。
8、请问本项目人工费指数是执行湘建价建(2024)20 号文还是执行湘建价建(2025)18号文的标准?
答: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按公示时间当期适用文件标准执行。
9、请问工程量清单建筑工程中E.26: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有一项一层幕墙电动玻璃门(含原幕墙局部拆除)的工程,但未提供该工程专业暂估的金额,请问是否有误?
答:详见澄清文件及附件。
10、工程量清单单列了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工程,但相应单位工程中并未提供具体的金额,请问是否有误,如果有误,请提供具体金额,并更新电子清单?
答: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要求及补充发布的市财政评审中心“上限值及其他费用附注说明”,并固定报价。
11、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均未体现答疑截止时间,请问具体的答疑截止时间?
答:提问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答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可见湖南省“机管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要求。
12、招标图纸文件中没有建筑、装修图纸,能否提供建筑、装修专业施工图纸?
答:见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及附件。
13、招标清单建筑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中一层幕墙电动玻璃门(含原幕墙局部拆除)金额为0,是否需要报价?
答:详见澄清文件及附件。
14、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抗震支架暂估金额为0,是否需要报价?
答:详见澄清文件及附件。
15、各专业单位工程中已计取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招标清单中又单列单位工程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是否将各专业工程中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费用汇总到单列的单位工程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中?
答:见招标文件、附件要求及补充的市财政评审中心“上限值及其他费用附注说明”,并固定报价。
16、单位工程不可预见费为不可竞争费用,能否提供具体金额。
答:见招标文件、附件要求及补充的市财政评审中心“上限值及其他费用附注说明”,并固定报价。
备注:图纸及其他(除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及不可预见费部分固定报价)与已发布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发布的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为准。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总工会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先锋路60号
联 系 人:廖晓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云栖路559号洋湖创富中心1栋14楼
项目负责人:伍艳(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贺洪亮、李芳(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传 真:0731-******
电子邮件:******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衡阳市市辖区住建部门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大道28号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