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旅游局的编号为E************001的******居文旅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改革局以柘发改审批[2025]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居文旅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宁德市柘荣县乍洋乡;
2.3.工程建设规模:******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共2211.64平方米,建设旅游公路 7.45千米、旅游步道2******消防安保、智慧景区、边坡挡墙、环境整治等附属设施;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5084.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1541.83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5.2.内容:①勘察内容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工作;②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消防安保、智慧景区、边坡挡墙、环境整治等本工程一切设计专业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年待定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同时)第①⑤项或第②③④⑤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⑤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设计或景观设计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0元【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40000元填写,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应由牵头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年9月25日 09: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设立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无需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招标文件涉及本条款内容不一致,请以此条款为准);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1541.83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07.1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http://******)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旅游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东狮大道15号,邮编:355300;
电话:******,传真:? ;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1梯304,邮编:3521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郑。
******银行帐号:
******银行:******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户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000153;
交易中心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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