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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城市中心一期二标配套及智能化工程EPC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重庆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重庆
源发布时间:2025-09-01
招标单位:******[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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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城市中心一期二标配套及智能化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城市中心一期工程 已由******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金凤城市中心一期工程立项的批复》(渝高新改投20214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技术服务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配套及智能化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金凤城市中心一期二标配套及智能化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消防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80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等。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30日历天

施工工期: 12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④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的“3.业绩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4(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联合体自行确认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由承担施工内容的任一成员提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9-01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9-02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1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田老师 联系人: 樊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 联系电话: 023-******
传真: 传真:
******银行: ******银行:
账号: 账号:
监督部门:
电话:
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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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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