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答疑澄清公告
一、内容:
招标人对本项目“机器管招投标系统提问区”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了收集和整理,现将相关问题统一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没有工程量清单,能否提供电子版工程量清单?
回复:投标人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进行报价。
问题2: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否只需填报总价,不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
回复:投标人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进行报价。
问题3:请问招标文件公告中,拟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回复:招标文件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P10和P78对质量要求的说法不一致,是否以招标文件P10中对质量要求为准?请明确。 2、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中含有“其他”上传模块,且招标文件P56评标办法中含有“其他”评审模块,但无具体编制内容和评分标准,请明确“其他”的编制内容和评分标准。
回复:1.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为准。2.招标文件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吗?
回复:招标文件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回复:招标文件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请问本项目是否只需总价报价,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
回复:投标人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进行报价。
问题8:请问招标文件P150页“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是否可以根据本项目情况进行调整?
回复:本项目在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只需填写“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其余内容填写“/”。
问题9:专用合同条款中没有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请明确。
回复:发包人向承包人按月支付进度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款(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待发包人完成进度款审核后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发包人、并提供《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后付至总价的85%,经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结算报告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7%,扣留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问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所有付款前,承包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所有款项。
问题10:1.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人兼任? 2.投标函附录内的“缺陷责任期、预付款额度、质量保证金额度”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具体金额要求,请问投标函附录是否可以填写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3.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目前只有初步设计相关资料,招标公告第3条也明确了“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核准的施工图以及经评审定案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且招标文件第151页也未勾选具体的清单表格格式。鉴于以上原因,请明确:本次报价是否按招标文件第150页的汇总表填报即可,无需提供报价清单? 4.若需提供报价清单,恳请招标人提供该项目的概算清单以供投标人参考,并请招标人明确报价清单表格的格式要求。 5.对于招标文件第150页汇总表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一列:由于未出施工图预算,本次投标此列金额是否可以不填报?
回复:1.招标文件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2.缺陷责任期:二年;预付款额度:合 同 金 额 的10% ;质量保证金额度:3%的工程款;3.本项目在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只需填写“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其余内容填写“/”;4.本项目在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只需填写“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其余内容填写“/”;5.本项目在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只需填写“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其余内容填写“/”。
问题11:本项目,缺少付款方式,计量周期,此类条款属于招标文件不可或缺的重要条款,请予以补充!
回复:付款方式:发包人向承包人按月支付进度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款(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待发包人完成进度款审核后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发包人、并提供《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后付至总价的85%,经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结算报告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7%,扣留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问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所有付款前,承包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所有款项;计量周期:招标文件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请明确本项目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比例。
回复:发包人向承包人按月支付进度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款(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待发包人完成进度款审核后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发包人、并提供《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后付至总价的85%,经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结算报告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7%,扣留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问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所有付款前,承包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所有款项。
问题13:1.请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未明确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请明确。2.请问招标文件公告中,拟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回复:1.发包人向承包人按月支付进度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款(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待发包人完成进度款审核后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发包人、并提供《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后付至总价的85%,经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结算报告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97%,扣留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问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所有付款前,承包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所有款项。2.招标文件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4: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页10.1条未勾选BIM技术应用,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56页却有“总承包BIM工作方案”评分标准,前后不一致,以哪部分为准? 2、招标文件第三章的第56页施工组织设计最后一项“其他: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并未有特殊的要求,请明确这部分内容要求,如没有,是否可以不用上传该部分内容。 3、本项目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格式内容为空白,无勾选内容,其他文件也无内容,请问本项目是否无需清单报价,只填报“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的表格即可? 4、如只填报“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因总价报价无法计算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总价部分”、“单价部分”、“暂估价部分”等各项的金额及对应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金额。请问本表中是否只填写“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其余内容“空白”或“/”即可? 5、根据招标文件,行业通用权威奖项(设计)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省级勘察设计协会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或优秀工程设计成果评定。请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建筑行业设计和市政公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建筑类别的奖项包括:建筑设计、传统建筑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建筑结构与抗震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等,是否都予以加分。 6、投标人须知6.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奖项个数:奖项加分项应为获得的与该项目工程类别、专业领域和主体工程均相对应的国家级、省级奖项。近3年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及其参建工程奖项予以计分(奖项类别应与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相对应,如无资质要求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奖项均予以计分)。1个。请问:(1)房屋建筑工程参建奖项是否能予以计分?(2)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是否能用市政公用工程奖项加分?
回复:1.本项目不需要编制“总承包BIM工作方案”,可不用上传该部分内容。2.招标文件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3.投标人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进行报价。4.本项目在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中“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只需填写“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其余内容填写“/”。5.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建筑类别的奖项都予以加分。6.(1)奖项加分项应为获得的与该项目工程类别、专业领域和主体工程均相对应的国家级、省级奖项。投标人近3年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其参建工程奖项予以计分。(2)本项目奖项为房屋建筑工程及其参建工程奖项。
问题15:我司的设计业绩未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是否认可为房建类的设计业绩。
回复:(1)奖项加分项应为获得的与该项目工程类别、专业领域和主体工程均相对应的国家级、省级奖项。投标人近3年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其参建工程奖项予以计分。(2)本项目奖项为房屋建筑工程及其参建工程奖项。
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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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教育局
联 系 人:汪咸明
电 话: ******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
项目负责人:欧林鑫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思柏、蒋卫明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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