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招标文件P48,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表备注第3点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第9点为“合同签订的时间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为有效业绩”,两者相冲突,请明确资格审查业绩是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还是“合同签订时间”为有效业绩。
答: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今的方为有效业绩。
问题二: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附件5《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安置房建设工程措施类施工图》,图中绘制了塔吊布置位置和臂长;在保证一栋一台塔吊的前提下,塔吊布置位置和臂长是否可以根据施工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答:在保证一栋一台塔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施工需要进行合理调整塔吊布置位置和臂长。
问题三:
1、招标文件总工期、技术标准第二章2.1关键节点计划表与施工合同专用条款36中的节点工期存在较大差别,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技术标准第二章2.1关键节点计划表为准。
2、技术标准第二章2.2要求主体结构封顶后4个月完成公区精装,与2.1关键节点计划表要求存在冲突,请明确以哪项为准?
答:以技术标准第二章2.2要求主体结构封顶后4个月完成公区精装为准。
3、技术标准4.3.9要求每栋楼设置一台塔吊,本项目各楼栋间距小,地上结构单层面积小,在满足工期及材料吊运需求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减少塔吊配置数量?
答:不可减少塔吊配置。
4、招标文件对项目管理人员要求为13人,技术标准第五章对项目管理人员要求为57人,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为本招标项目投标阶段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人员满足该要求视为满足招标文件对于项目班子人员的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按“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要求派驻项目班子人员外,尚需满足技术要求中的人员配备。
5、招标技术要求中提到为满足室外园林工程穿插需求,施工电梯基础设置在负二层底板,负一层底板作为材料运输通道及堆场,地下室顶板不得设置材料堆场。因项目地下室边线与用地红线在东、北、西三侧基本重合,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与西侧、北侧市政路施工时间重合,主体结构施工阶段钢筋加工场、装配式材料堆场等是否可以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
答:要求按技术要求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根据总平布置确实需要调整,单独报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后执行。
6、设计文件中预应力管桩说明描述工艺为静压法,但桩尖选用为锤击桩桩尖,存在歧义,请明确是否可以采用锤击法施工?
答:以设计文件为准。
7、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2条保险的要求,明确承包人需购买的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未包括安全生产责任险,请业主明确是否需要购买安责险。
答复:需要购买安责险。
8、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沙角总包)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安置房建设工程技术要求最终版******”的“第七章 工程技术要求”的“4 桩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明确“塔楼部位的桩基应做超前钻,超前钻的长度按实计量。”。但招标清单中未见列项,请业主明确该项工作是否漏项。
答:未漏项,超前钻为勘察单位工作事项。
9、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沙角总包)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安置房建设工程技术要求最终版******”的“第四章 工程整体管理及与其他单位协调配合要求”的“2.7.2 塔吊布置”的第(6)点内容,明确“塔吊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个月”。因市面上塔吊使用年限不超12个月的塔吊数量较少,为保证项目的正常施工,建议放宽塔吊的使用年限,选用2年内或3年内旧机。
答:同意将塔吊使用年限调整为36个月。
10、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沙角总包)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安置房建设工程技术要求最终版******”的“第一章 工程概况”的“4.14.2对项目外架体系的要求”,明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入场时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年”。因市面上新机新爬架少且为了响应国家绿色环保要求,建议放宽爬架的使用年限,选用2年内或3年内旧机。
答:同意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入场时的使用年限调整为2年。
11、品牌表中钢筋品牌只有韶钢、广钢为华南区域的常用品牌,其他多为北方常用钢筋品牌,运距远、运费高,为了保证项目实施期间钢筋供应顺利,建议新增华南区域常用品牌粤钢、湘钢,桂鑫,桂万等。
答复:可采用品牌表推荐品牌或其他同档次品牌。如采购品牌表以外同档次品牌,需上报更新品牌书面申请和品牌考察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12、品牌表中ALC墙板品牌属东莞周边区域的品牌较少,建议新增深圳宏开,广东恒裕德,清朗环保,广州广建,深圳绿巢等。
答复:可采用品牌表推荐品牌或其他同档次品牌。如采购品牌表以外同档次品牌,需上报更新品牌书面申请和品牌考察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13、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能否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上一个项目撤离即可?
答:需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开工后人员必须在岗履职。
问题四:1.本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临时工程五通一平,通过现场踏勘,场地内现阶段仍存在大量未拆除建筑、配套设施、硬化路面等,且招标文件并未明确项目场地移交总包时的具体状态。请明确项目场地将以何种状态移交总包单位以及现有场地内既有设施的拆除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项目场地拆除后移交总包单位,现有场地内既有地上设施的拆除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五:招标文件工期与合同不一致,招标公告及文件为730天,合同模板竣工节点为797天,以哪个为准?
答:总工期以730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