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291
******集团全资子公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商选聘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发行数额不超过16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科技创新公司债(最终注册金额和期限以证券交易所的批复内容为准)(以下简称科创债),服务内容包************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沟通协调等。②配合招标人全资子公司完成科创债发行前资料准备等工作:包括设计发行方案、拟定发行计划,协助招标人选择合适的发行窗口期,牵头项目执行,负责组织完成尽职调查、撰写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及承销协议中约定的所有工作任务。③负责协调本次公司评级、律所、会所和簿记建档技术支持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工作进度。④科创债承销工作:包括在公司债券发行认购期间,积极向投资者销售招标人全资子公司所发行的科创债,组建承销团队参与科创债的承销、余额包销工作,进行集中簿记建档、集中定价配售销售,办理登记托管等工作,使得科创债最终以较为合理的价格顺利发行。⑤科创债存续期工作:包括协助存续期管理、信息披露、兑付兑息工作等。
******集团全资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之日起至债券到期兑付兑息之日止。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入围家数不超过【3】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证监会监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且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同时须提供:
(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如有)的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打印件,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须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网站从业人员执业注册信息查询页面截图。
注:以上资料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3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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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9楼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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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座
电话:0371-******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