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股份湖北分公司自助借还书柜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股份湖北分公司自助借还书柜
1.2 项目编号:HBGH******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项目 | 数量 (套) | 单价限价(元) | 总价限价(元) | 备注 |
1 | 自助借还书柜供货及安装 | 1 | 85000 | 85000 | 费用包含设备配送、安装、调试、使用指导等。 |
合计 | 8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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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 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 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市场询价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自助借还书柜 供货及安装 | 湖北省武汉市天河机场南工作区南航综合保障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货完毕。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可以提供总公司发布的公司制度或公司文件以证明其授权。)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2.5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4日。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供应商自行下载公告附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时00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湾南路1号南方航空大厦
联系人:石女士 ******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响应文件接受邮寄,但以采购人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5、采购程序终止说明
5.1第一次公告后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如不足三家,将发布第二次公告。
5.2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竞价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6、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新湾南路1号南航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女士,027-******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新湾南路1号南航大厦综合保障部
采购人联系人:屈先生
联系电话:027-******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新湾南路1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