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学院
******学院人文交流经世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有限公司为“人文交流经世项目”唯一实施方
针对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及实施方******有限公司的履约能力、案例等,我校已组织调研,并已完成专家评估及论证。根据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关于实施2022年人文交流经世项目的通知》(人文中心函(2022)175号)、《关于推进人文交流经世项目申报院校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文交流经世项目”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有限公司共同发布实施******有限公司为项目唯一实施方,我院根据“双高”建设要求,参与了项目申报。经过专家遴选,我院入选为“人文交流经世项目”实施院校,相关入选文件于2023年2月由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转海南省教育厅下发。
1.1国际化专业建设
根据教育部人文中心函〔******有限公司联合实施。“经世学堂”的场地标准、软装建设、海外教学平台搭建、教师海外授课运维体系及国际化服务需与“经世学堂”品牌完全一致,华晟经世作为项目唯一合作方,拥有品牌系统知识产权及海外执行网络,其他供应商无法替代。
1.2国际化资源建设
需严格匹配泰方合作院校的教学要求,且依赖华晟经世在泰国的双语资源开发标准,无法由其他供应商承接。
1.3国际化装备建设
“经世优学平台”为华晟经世自主研发的专利平台(智慧工场系统),其数据管理、等保合规及海外学习中心架构属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仅华晟经世可提供完整技术生态。
1.4国际化标准建设
******委员会认证。华晟经世拥有东南亚职教合作网络及官方认定资质,其国际标准互认体系具有不可替代性。
1.5国际化活动组织
揭幕仪式涉及教育部领导邀约、海外部级嘉宾对接、全球媒体推送及品牌挂牌流程,严格依附“经世学堂”项目授权。华晟经世作为唯一指定单位,独家承担品牌活动统筹及国际资源调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7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的特点和客观性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同意该项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经海五路1号院35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学院
地 址: 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
联系方式: 089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
联系方式: 089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下载:
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