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096号
******电视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二节 技术要求-五、中央空调节能升级改造要求”中:“2.冷热源改造要求
当前冷热源由原空调系统运营单位运营的的集中供冷供热站供应,站内设备运行年限也已经接近20年,运行效率下降严重。因此,改造对大楼新增空气源热泵机组,单独供应大楼。当前运营供应商现有的冷热源设备作为备用。原空调水系统与改造后的风冷热泵系统兼容工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协调,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大楼总空调面积1.9万平方米,目前1000平米机房已单独安装机房空调,同时存在约3000平米演播大厅错峰使用,同时使用系数0.83。
建筑负荷采用Dest模拟软件模拟、负荷指标法、同类运行建筑调研数据,计算冷热需求:冷负荷为1164kW ,热负荷为900kW,累计冷负荷为81.55万kWh (含输配损耗),累计热负荷为52.38万kWh (含输配损耗)。
设计新增空气能热泵机组8台,额定制冷量为132kW,额定制热量为141kW。热泵机组及配套的水泵等设施全部安装在大楼楼顶。
主要设备的安装场所应注意环境和使用安全,主机安装位置必须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所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现更正为:“2.冷热源改造要求
当前冷热源由原空调系统运营单位运营的的集中供冷供热站供应,站内设备运行年限也已经接近20年,运行效率下降严重。因此,改造对大楼新增空气源热泵机组,单独供应大楼。当前运营供应商现有的冷热源设备作为备用。原空调水系统与改造后的风冷热泵系统兼容工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协调,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现有空调系统中(包括副一楼机房的4台冷热水泵,以及立管、部分风机盘管等部件)外观及基本运行状况正常,具备利旧的可能性。现有设备中,经投标人专业评估并选择利旧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方案中明确其计划利旧的设备/部件清单及相应的检测、维护、修复方案,须负责使其满足新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要求且通过双方验收,并承担本项目验收前相关的检测、修复、更换费用。系统验收移交后,运营期内利旧设备本身的维修、更换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大楼总空调面积1.9万平方米,目前1000平米机房已单独安装机房空调,同时存在约3000平米演播大厅错峰使用,同时使用系数0.83。
建筑负荷采用Dest模拟软件模拟、负荷指标法、同类运行建筑调研数据,计算冷热需求:冷负荷为1164kW ,热负荷为900kW,累计冷负荷为81.55万kWh (含输配损耗),累计热负荷为52.38万kWh (含输配损耗)。
设计新增空气能热泵机组8台,额定制冷量为132kW,额定制热量为141kW。热泵机组及配套的水泵等设施全部安装在大楼楼顶。
主要设备的安装场所应注意环境和使用安全,主机安装位置必须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所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我方现有电力设施的详细参数(总容量、可用冗余容量、高峰负载历史数据、变压器运行模式限制)均已明确且暂时不会变更,采购人也不会进行增容等投资改造行为。投标人应充分评估现场电力条件及现场查勘中我方已提供的相关信息,应基于现场查勘情况和现有条件进行设计。若投标人设计方案导致电力需求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范围或现有可用容量,由此产生的增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我方不承担电力增容、改造或设备增加的任何费用。”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二节 技术要求-五、中央空调节能升级改造要求”中:“3.末端改造要求
将旧空调末端设备及冷冻水平管全部拆除和更换。
旧空调末端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与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组合式空调机组 | 型号:ZKW60-JT-6排 组合形式3 | 台 | 1 | 用于演播大厅 |
2 | 立柜式空调机组 | 型号:ZKL15-JX-8排 | 台 | 1 | 用于大会议室 |
3 | 卧柜式空调机组 | 型号:ZKW05-JX-6排 | 台 | 2 | 用于大口播室 |
4 | 卧柜式空调机组 | 型号:ZKW03-JX-4排 | 台 | 2 | 用于小口播室 |
5 | 吊顶式空调机组 | 型号:ZKD10-JX-8排 | 台 | 2 | 用于门厅 |
6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2.5(高静压) | 台 | 4 |
|
7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3.5(高静压) | 台 | 16 | 14~15F减少2台 |
8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5WA(高静压) | 台 | 15 | 14~15F减少2台 |
9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6.3WA(高静压) | 台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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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7.1WA(高静压) | 台 | 26 |
|
11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8WA(高静压) | 台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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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10WA(高静压) | 台 | 24 | 14~15F减少1台 |
13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12.5WA(高静压) | 台 | 60 |
|
14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14WA(高静压) | 台 | 8 |
|
15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16WA(高静压) | 台 | 30 | 14~15F减少18台 |
16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20WA(高静压) | 台 | 36 |
|
17 | 卧式暗装超薄风机盘管 | 型号:FP-1.5WAB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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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系统与市委、市政府等单位大楼使用同一进水源,为保证其他单位中央空调运行效率,在改造中不适用或不延伸现有管网系统(含进水网管),可使用冷却塔的形式保障项目正常运行。”
现更正为:“3.末端改造要求
对旧空调末端设备损坏的进行更换及冷冻水平管全部拆除和更换。现有空调系统内设备如有可利旧使用的设备,方案经采购人认可,本着可行、节约的宗旨可予以利旧使用,之后用于利旧的设备一旦发生维修、损坏更换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旧空调末端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与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组合式空调机组 | 型号:ZKW60-JT-6排 组合形式3 | 台 | 1 | 用于演播大厅 |
2 | 立柜式空调机组 | 型号:ZKL15-JX-8排 | 台 | 1 | 用于大会议室 |
3 | 卧柜式空调机组 | 型号:ZKW05-JX-6排 | 台 | 2 | 用于大口播室 |
4 | 卧柜式空调机组 | 型号:ZKW03-JX-4排 | 台 | 2 | 用于小口播室 |
5 | 吊顶式空调机组 | 型号:ZKD10-JX-8排 | 台 | 2 | 用于门厅 |
6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2.5(高静压) | 台 | 4 |
|
7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3.5(高静压) | 台 | 16 | 14~15F减少2台 |
8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5WA(高静压) | 台 | 15 | 14~15F减少2台 |
9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6.3WA(高静压) | 台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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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7.1WA(高静压) | 台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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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8WA(高静压) | 台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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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10WA(高静压) | 台 | 24 | 14~15F减少1台 |
13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12.5WA(高静压) | 台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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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14WA(高静压) | 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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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16WA(高静压) | 台 | 30 | 14~15F减少18台 |
16 | 卧式暗装风机盘管 | 型号:FP-20WA(高静压) | 台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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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卧式暗装超薄风机盘管 | 型号:FP-1.5WAB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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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系统与市委、市政府等单位大楼使用同一进水源,为保证其他单位中央空调运行效率,在改造中不适用或不延伸现有管网系统(含进水网管),可使用冷却塔的形式保障项目正常运行。”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二节 技术要求-八、运营服务标准”中:“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供能服务范围:
湘潭市广播电视大楼除信息机房以外的空调使用区域,总面积1.8万平方米,提供全年供暖、制冷服务,满足冷热源需求。
供冷:
开始条件:室外或室内最高气温连续3天>28℃或2天>29℃或当天>31℃,或温度没有达到上述条件但房间湿度高于80%时。
结束条件:室外或室内最高气温连续3天<27℃或2天<26℃或当天<24℃。
供应时间:5月至10月(左右)的工作日,日供时间参照目前使用标准,遇极限气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供冷标准:
室内温度要求:参照 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供冷时段,室内温度26℃±2℃,末端出风口制冷温度不能高于18℃。
温度测定方法参照《公共场所空气温度测定方法》GB/T18204.13-2000 执行。
供热:
开始条件:室外或室内最低气温连续2天<13℃或当天<10℃。结束条件:室外或室内最低气温连续2天>17℃或当天>20℃。
供应时间:11月至次年3月(左右)的工作日,日供时间参照目前使用标准,遇极限气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供热标准:室内温度要求:参照 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供暖时段,室内温度 20℃±2℃,末端出风口制热温度不能低于26℃。”
现更正为:“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供能服务范围:
湘潭市广播电视大楼除信息机房以外的空调使用区域,总面积1.8万平方米,提供全年供暖、制冷服务,满足冷热源需求。日使用时间标准与我台的正常办公时间同步,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下午18:0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下午17:30,正常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日常供冷供热开始和结束时间,供能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如遇采购人单位因演播厅等工作需要,无论是否法定节假日也应立即响应。加班时间的空调计费:空调智能控制系统自动统计加班时间内热泵和冷冻水泵的用电量,加班产生的电费不超过托管金额的5%,托管金额不做调整,超过5%的,由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有效的审计报告后该部分电量的电费由采购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支付加班时间的其它费用。
供冷:
开始条件:室外或室内最高气温连续3天>28℃或2天>29℃或当天>31℃,或温度没有达到上述条件但房间湿度高于80%时。
结束条件:室外或室内最高气温连续3天<27℃或2天<26℃或当天<24℃。
供应时间:5月至10月(左右)的工作日,日供时间参照目前使用标准,遇极限气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供冷标准:
室内温度要求:参照 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供冷时段,室内温度26℃±2℃,末端出风口制冷温度不能高于18℃。
温度测定方法参照《公共场所空气温度测定方法》GB/T18204.13-2000 执行。
供热:
开始条件:室外或室内最低气温连续2天<13℃或当天<10℃。结束条件:室外或室内最低气温连续2天>17℃或当天>20℃。
供应时间:11月至次年3月(左右)的工作日,日供时间参照目前使用标准,遇极限气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供热标准:室内温度要求:参照 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供暖时段,室内温度 20℃±2℃,末端出风口制热温度不能低于26℃。”
(四)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二节 技术要求-十一、其他重要说明”中:“★2、付款方式:结合月度、年度考核评分和托管基准调整方案进行支付,采购人从每年七月份开始每个月按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每次支付两个月能源托管费用),至十二月底付清当年能源托管费用,中标人每次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税务发票,包括实际用电电费发票、实际水费发票和节能服务费发票(能源托管费用与实际能源费用差额),中标人须根据实际发生能源费用缴付至当地供电部门。”
现更正为:“★2、付款方式:结合月度、年度考核评分和托管基准调整方案进行支付,采购人从每年七月份开始每个月按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每次支付两个月能源托管费用),至十二月底付清当年能源托管费用,中标人每次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税务发票,包括实际用电电费发票、实际水费发票和节能服务费发票(能源托管费用与实际能源费用差额),中标人须根据实际发生能源费用缴付至当地供电部门。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空调系统用水和用电应由中标人单独立表用于结算,我方可在立户方面提供方便。或采取空调系统单独设立内部水电表,结算时从供水供电公司总费用中扣除的方式结算。最终方式由中标人与我方签订正式合同时予以明确。”
(五)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附件4-5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中:“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本项目不适用)”
现更正为:“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按此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六)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中:“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注:电子投标文件需现场解密,请投标人携CA证书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投标)。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3日10时0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现场解密的方式,请投标人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锁到达开标现场,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在解密时间开始后,按顺序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无效投标处理。
******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
5、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电子投标文件需现场解密,请投标人携CA证书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现更正为:“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注:电子投标文件需现场解密,请投标人携CA证书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投标)。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5日10时0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现场解密的方式,请投标人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锁到达开标现场,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在解密时间开始后,按顺序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无效投标处理。
******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
5、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电子投标文件需现场解密,请投标人携CA证书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4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电视台
(2)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大楼
(3)联系人:周滔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莲城步行街大厦A座******
(3)联系人:王宇、张浩弘、谭放放
(4)电 话:0731-****** ******
澄清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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