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区文物仿制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新疆地区文物仿制项目
项目编号:0634-254XZ2ZF0403
1、******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的委托,对新疆地区文物仿制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前来磋商。
项目内容:本项目计划完成25件可移动文物的仿制工作,核心流程为对文物实施高精度三维数据采集,并以三维模型为基础开展仿制作业。1、对17件文物进行传统文物仿制,文物类型包括铜器、石碑、银印。2、对8件文物开展3D打印模具制作,文物类型包括铜器、银印、骨器、雕花皮盒。(预算金额:49.32万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供应商可从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2日上午00:00时~12:00时,下午12:00时~19: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申请供应商,可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免费注册,采购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下载费200元,标书费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标流程,不需要办理CA锁。
5、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7、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08月26日11:00时(北京时间)
8、磋商地点:******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58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
联系人:李朝鲲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张晓峰
电话:******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人民币账号:************571(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
******银行:乌鲁木齐工行友好南路支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