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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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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09:00 |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01号)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编号:E************002)有关事项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1、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6页2.3、第15页项号23(2)、第80页(29)、第86页5.3、第89页9.2(18)包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的计费额仅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并且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不包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建议:删除或修改为“若需监理人提供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此外,第84页5.3“(3)完成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结算资料等)审查并完成项目备案(含工程档案备案)、经相关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调整监理服务费支付至最终结算监理服务费总额的97%”,建议修改为“(3)完成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结算资料等)审查并完成项目备案(含工程档案备案)、经相关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调整监理服务费支付至最终结算监理服务费总额的100%”。同时删除5.3(4)。
回复: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2、投标人问: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那么请确认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0元”还是“15000元”?
回复: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15000元填写。
3、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78页2.1.1“监理范围包括:设计图纸文件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具体为哪些?请予以明确。若不能明确的则建议删除。
回复: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4、投标人问:本项目已要求提交了“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第83页5.3业主已同意支付“为中标合同价的10%”,已符合闽建[2013]9号文件,履约保金和监理费预付款应互为等额担保支付的规定,为何还要监理人支付同等的预付款担保金。
强烈要求:同等的预付款担保金。
回复: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无须再提供预付款担保金。
5、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83页4.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回复:以招标文件约的规定为准。
6、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84页6.2.2、6.2.3、6.2.4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另外增加“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回复:以招标文件约的规定为准。
7、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87页9.2(4)“②…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增加监理人员,在通知发出之日起3天内必须到位,…”,建议增加监理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回复:以招标文件约的规定为准。
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01号)”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01号)”为准。投标人应凭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向招标代理索取文本文件,也可以至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查看。文本文件与电子文本不一致的,以文本文件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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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09月18日
监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