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移动警务终端技术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
项目名称:移动警务终端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121.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1.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移动警务终端技术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购95套移动警务终端技术服务,包括MDM移动管理平台租用、安全智能薄膜卡、移动警务终端、终端安装服务以及三年的日常运维服务和通信服务。目标是为95名民警提供移动警务终端接入服务,为民警移动警务应用提供基础保障。(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3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2)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均须满足上述要求)。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链接******/
方式:本项目只支持线上购标,售后不退。请于2025年10月10日17:30******有限公司官网“******/”进行操作,从采购公告右侧的“我要报名”入口,相关操作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可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咨询电话******,杨小姐)
售价(元):¥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服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33号
联系方式:欧阳小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方式:杨小姐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5日
采购文件报名后可以下载